* 获准办理“144小时便利签证”的旅行社
广东省于2001年获批实施144小时便利签证政策,即3人以上的外国旅客持有与中国建交国家的护照者,参加在港澳地区经授权旅行社组织的旅行团,可以通过广东出入境口岸进入广东省10个城市(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佛山、中山、江门、肇庆、惠州以及汕头),最后再从广东出入境口岸离境,停留时间最长为144小时共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