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獲准辦理「144小時便利簽證」的旅行社
廣東省於2001年獲批實施144小時便利簽證政策,即3人以上的外國旅客持有與中國建交國家的護照者,參加在港澳地區經授權旅行社組織的旅行團,可以通過廣東出入境口岸進入廣東省10個城市(廣州、深圳、珠海、東莞、佛山、中山、江門、肇慶、惠州以及汕頭),最後再從廣東出入境口岸離境,停留時間最長為144小時共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