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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須知

所有入境旅客必須通過例行的清關手續,如有任何超過免稅限額的應課稅物品必須申報。要詳細了解應課稅及免稅物品,請瀏覽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mo

根據法律規定,入境人士攜帶總值為澳門幣十二萬元或以上的現金或無記名可轉讓票據,例如旅行支票、支票、匯票、付款委託書、本票等,應向海關人員申報,並填寫申報書及選擇紅色通道通關;出境人士如被海關人員查問,亦應如實作出申報,否則可被科處澳門幣一千元至五十萬元的罰款。而中途短暫停留澳門的過境旅客則無須作出申報。詳情請瀏覽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mo/cn/customs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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